雖然說號稱是"刻線版",但其實高手可以拿它來做出一整台MG,算是一模型界傳說中的神器之一,各位請看完這三段影片,就可以大致知道他的使用方法了,當然,神器不神器,還是由使用者決定,熟練了工具的使用方法,才有可能達到那種層次。
神器與凡器的差異,還是決定在使用者的身上
2012年7月14日 星期六
2012年7月13日 星期五
2012年7月12日 星期四
我自己的回應,關於"鋼普拉的「作品」與「習作」" 一文
現在是我在回應崇先生的文章了....大概大家不敢直接回給他吧 XD
原文http://schorst.blogspot.tw/2012/07/by.html
他的說法,對想要走職業級,或者是攻頂的人很有幫助,但若只是想把模型當作是一種娛樂活動的人來說,的確是過度沈重。(菸)
OK...嚴格來說我不是一個承認語言與事實之間,有絕對對應關係者,對於"作品"以及"習作"的區別,我在這方面的哲學偏好是威根斯坦的後期主張,那就是"語言的意義就是他的用法",依此,我認為名詞本身的定義是一種浮動的狀態,如何區分"作品"與"習作",沒有絕對性的標準答案。(PS:故而我也不是一個正名運動者,這是我哲學上的一貫主張。)
BUT我為什麼會轉貼,重點是他對模型製作時,加入個人想法的與創意的那一段。
我就換個領域來說好了,我妹妹是學音樂的,有時候會教導我一些音樂上的概念,她說,其實在音樂演奏的世界裡,練到極致以後都是差不多的,最後突顯的重點,將會集中在你的風格上。
以下的這三段是都是巴哈的Cello Suite No. 1
第一位演奏者是Rostropovich,第二位是Mischa Maisky,第二位是馬友友
(因為禁止嵌入,所以只放連結)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LU_QR_FTt3E&feature=related
原文http://schorst.blogspot.tw/2012/07/by.html
他的說法,對想要走職業級,或者是攻頂的人很有幫助,但若只是想把模型當作是一種娛樂活動的人來說,的確是過度沈重。(菸)
OK...嚴格來說我不是一個承認語言與事實之間,有絕對對應關係者,對於"作品"以及"習作"的區別,我在這方面的哲學偏好是威根斯坦的後期主張,那就是"語言的意義就是他的用法",依此,我認為名詞本身的定義是一種浮動的狀態,如何區分"作品"與"習作",沒有絕對性的標準答案。(PS:故而我也不是一個正名運動者,這是我哲學上的一貫主張。)
BUT我為什麼會轉貼,重點是他對模型製作時,加入個人想法的與創意的那一段。
我就換個領域來說好了,我妹妹是學音樂的,有時候會教導我一些音樂上的概念,她說,其實在音樂演奏的世界裡,練到極致以後都是差不多的,最後突顯的重點,將會集中在你的風格上。
以下的這三段是都是巴哈的Cello Suite No. 1
第一位演奏者是Rostropovich,第二位是Mischa Maisky,第二位是馬友友
(因為禁止嵌入,所以只放連結)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LU_QR_FTt3E&feature=related
(轉載) 鋼普拉的「作品」與「習作」 by 崇先生
客觀來說,要稱之為「作品」它有一定的 標準,不是誰說了算。不妨先了解一下何謂作品、何謂習作...
所謂「作品」是指「經由創作產生的成品」,而創作是非仿效且出於本身意念的創造行為。所謂「習作」即是指「為了練習產出的成品」,只要具有模仿、臨摹的重製精熟行為就是練習。
換句話說,要能稱為作品的模型成品,必須先衡量完成品本身到底包含多少「創作的成分」在裡面,如果只是作作無縫、補補偷膠、最後忠實呈現,這類的成品創作成分等於零,這樣也能算是作品嗎?而運用改套或仿照某神人級作品來進行改造、改色,即使最後我們的成品與原始略所不同,就算成品很完美,由於原始創意是屬於他人的創作,當然這也不屬於作品的範疇。
因此我認為,網路上所見到的模型發表,大多數充其量只是「習作」罷了,甚至是照本宣科的完成品而已。
2012年7月11日 星期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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